催化中心“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开课中做好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发布者:催化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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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党员: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冲锋在疫情防控和开学开课第一线,结合当前学校春季师生开学返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课中,党员自觉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加强示范引领,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当好师生的贴心人、主心骨。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发挥带动作用,增强党员认同感和凝聚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成疫情防控和开学开课、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党员带头承诺践诺在疫情防控和保障开学开课工作的关键岗位、场所,普遍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岗、巡查监督岗、师生劝导岗、卫生消毒岗等,引导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做到哪里任务艰巨、哪里就有党员身影。中心教师党员要带头落实严防严控和开学开课各项措施,带头全力以赴做好卫生健康、教学管理、思想引领等各项工作。

三要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党员徽章佩戴对象为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党员应当佩戴党员徽章的场合: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包括参加各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委全会、纪念“七一”等党内重要活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包括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上岗工作时;党员先锋岗等党组织明确应当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场合。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靠近心脏)位置(佩戴方式详见附件)。党员徽章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它徽章之上。党员徽章不得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须自觉维护党员徽章尊严,原则上上述活动、岗位结束或下班后不再佩戴。

催化中心党支部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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